2027年教育专项资金项目

作者: 时间:2026-10-13 点击数: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7年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教体) 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 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现就2027年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应与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方 向相符,申报范围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特点,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教育领域,包含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 教育和特殊教育。

1. 高中教育类。支持学校校舍新建、改扩建,加强教室、学 生宿舍、食堂、厕所、体育运动场和信息化建设等,购置图书和 教学仪器设备,按照国家要求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 义务教育类。支持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 序扩大学位供给;支持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学 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备盥洗、饮水等学生生活必 须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按照国家要求加强校园安全 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取暖设施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必要的乡村 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配备教育数字化设施设备,配备体育、 美育和劳动教育所需设施设备,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和劳动教 育场所。

3. 学前教育类。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公办园, 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改善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条件;支持幼儿 园优化游戏环境、材料等,配备适宜的玩教具和图画书;支持推 广自主游戏和“科学幼小衔接”等工作;对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 薄弱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的优质幼儿园和乡镇公办中心园给予 支持。

4. 特殊教育类。支持特殊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配备特殊 教育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 的普通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承担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教室)(含孤独症儿童教育中心)职能的学校和设置特殊教育 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支持向重度残疾学生 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 

(二)教师培训类。用于支持幼儿园、中小学以及职业学校 教师培训。

(三)职业教育类。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 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质赋能,推动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相关项目;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社区 教育、老年教育发展。

(四)高等教育类。

1. 本科教育教学。支持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实验与实践 平台等教学核心要素建设;支持“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产教 融合、创新创业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支持自治区学院、拔 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助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

2. 学科建设。支持自治区高峰学科、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 科、提质培育学科、学科群等建设;支持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 新增授予点建设;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精品课 程、科技小院等项目,助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

3.科学研究。支持科研能力建设及交叉学科研究;支持“关 键技术研究专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项目” 等科研项目;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 推动成果转化工作;支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 开展原创性、非共识、颠覆性创新研究和基础研究;支持一流学 科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相关科技攻关等。

 

(五)其他类。包括思政体美劳教育、民办教育、校园足球 等。

二、项目申报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项目应符合《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2026-2030)》要求,与本地、本单位“十五五”教育 事业发展规划相契合,并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生育政策调整以 及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结合城市 发展和人口流动情况,统筹当前工作任务和长远发展,精心谋划, 确保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清晰的实施方案和预期效益。

(二)项目成熟原则。 申报项目需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论证报告应详细阐述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资金预算的科 学性以及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益,能够在获得专项资金后迅速启 动并按计划推进实施,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三)绩效管理原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 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内财绩效 〔2024〕1734号)规定,明确设定可量化、可考核的项目绩效目 标。绩效目标应与项目目标紧密结合,能够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 取得的实际成效。项目安排要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 实施效果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

(四)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列预算项 目,新一轮项目规划在上一轮项目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按照"急需优先,近详远略"的编制原则,本年度重点做好2027年度项目库建设细化工作,同时兼顾2028年和2029年项目库的项目储备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基层教育部门申报流程
1.旗县申报。各旗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所属学校、幼儿园等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旗县教育部门重点审核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以及绩效目标的明确性等,审核通过后,通过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yzf.nmgov.edu.cn/z jjg / login / login _ toIndex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盟市教育主管部门。
2.盟市审核。盟市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项目的成熟度,是否达到资金下达即可实施的条件,是否符合本地区"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审核过程中,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实地考察。
3.汇总上报。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盟市教育局联合同级财政局汇总整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登录平台选择对应的项目包及项目类型填报项目并按照项目实施先后进行排序。
(二)高校申报流程
   1.校内申报。高校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发展需求,提出项目申报意向,并填写项目申报书后,提交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 核。

2.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 包括项目的可行性、成熟度、预期效益等。学校根据评审结果, 确定推荐申报的项目名单。

3. 报送备案。学校通过平台项目管理模块选择对应的项目包 及项目类型填报项目。

四 、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盟市、各高校单位按照工作进度,确定项目入库执行时 间节点,并于10月23 日前在平台填报相关材料,平台将于10 月24日关闭。特殊教育项目在平台特殊教育模块填报。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 校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摒弃“占 盘子”思想,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 有预算再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按照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加快建 设教育强区的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做好做实项目库申报和常 态化项目储备。

(二)规范申报,完备信息。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书、项目绩效目标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申报材料应按照平台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确保内容详 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信息不完善的,系统不予通过。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各盟市和高校在组织 项目申报和初审(校内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 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同一项目 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的教育专项资金。盟市、旗县和项目承担单位 做好项目的提前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优选排序,并 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要素保障负责。杜绝弄虚作 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四)落实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项目规划和预算 编制中,要精打细算,严控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专项资金用在刀 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各盟市教育部门、各高校高度重视此次教育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项目申报工作保质保量顺 利完成。